《二十六》六時觀音:
    六時觀音法相,右手持梵筴而立。此觀音大慈大悲,早晚六時不停念誦,祈禱照顧眾生而得名。
    六時─也就是二十四小時,乃是將一晝一夜分為六等,晨朝、日中、日沒,〈以上稱為晝三時〉,初夜、中夜、後夜,〈以上為夜三時〉。
    「六時觀音」表三十三身中之「居士身」。佛陀住世以來,佛教徒中除「比丘」、「比丘尼」出家教團。「優婆塞」、「優婆夷」在家信徒為「居士」,居士於世俗生活中從事信仰的活動。出家眾由在家眾供給衣、食、住等資具。在家眾則依出家眾,接受教育與清淨行為,兩者互相支持,共同修行正法。
    經典記載,「維摩詰」以在家居士,宣說大乘佛教真理,於「般若、空」之思想,不可思議等解脫法門,以闡揚大乘菩薩道之實踐,並說明在家信徒應行於善舉,信仰教義用來教化世人與遵循理法,更須要有豐富的知識,善良完美的品性。
    古代印度社會,分僧侶(婆羅門)、王侯武士(剎帝利)、農工商庶民(吠舍)、賤民(首陀羅)四等種族,種姓制度影響人心。
    〝婆羅門〞階級仍執其特權;〝剎帝利〞亦固守地主階級;從事農業、畜牧、工商業一般平民暨〝吠舍〞種之富豪,居家有道之士,均稱為居士,是種族中之第三階級;在農村中,不可接觸之〝賤民〞首陀羅,被視為下層階級。
    早期印度在社會階級體系上,依「種族、職業、地域」等,將社會區分為各種,尊卑、貴賤,階級制度為一世襲,封閉而不平等,不同種姓嚴禁通婚、共食,與其戒律、風俗。
    種姓制度因身份階級,職業的不同,定其種姓,構成特異的社會階級制度。
    古印度社會分為「僧侶、王侯武士、農工商庶民、賤民」等四項種姓,呈現出宗教、歷史,社會之複雜形態。由於種姓的差別,社會各階級人士互不往來,高階層人士否認低階層的人與自己為同樣之人,使下層人士益形卑微。
    階級性的形成,長久以來堅而牢固的組織,無法打破階級壁壘,乃妨礙到民族意識的發展,同胞繼業相承時代的需求。律法用於種姓的不同而未有標準,故成為一大障礙。
    佛教反對種姓制度,提倡平等主義,佛陀尊重人類理想之實踐,雖然其理想得以在教團中實現,但卻無法改變整個印度。
    在一九五○年,印度政府公布憲法,廢除種姓制度,宣告人人生而平等,工業化之進展、教育之普及。雖銳減階級表面之分別,但在實際的社會中,地位、出身等種姓制度,依舊影響人心甚是。
    長期以來,「婆羅門」自居為傳統之「監護」與「改造者」。種族中亦守「王侯武士」為「地主」,「吠舍」(居士)之代表為一般「商業者」,「下層階級」被視為「賤民」,在農村中常常遭受破害,造成無數社會問題。
    「聖雄甘地」政府關心賤民之痛苦,極力化除此等差別待遇。
    此尊菩薩採取觀世音菩薩之大悲願,其寓意是「六時觀音」不停於二十四小時裡,不眠不休在照顧眾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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